报名手续和办法
(一)报名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本人户籍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核;
(2)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附表1);
(3)在初中就读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持有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厦门市2008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附表2);
(4)社会实践登记表;
(5)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暂住证明(本人无暂住证的应提供父亲或母亲的暂住证以及可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证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应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
(6)在借读校报名的外地及非本片区户籍考生还应提供借读手续复印件并加盖报名点公章确认。
(7)跨片区报名的考生及家长须在《厦门市2008年中招跨片区报名告知表》上签名确认(附表3);
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本人户籍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核;
(2)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附表1);
(3)应届生或往届生证明: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须注明学籍号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会考成绩及生物实验考查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往届生证明为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4)体检证明: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辨色力等四个项目;
(5)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六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评语及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6)在初中就读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持有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厦门市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附表2);
(7)在厦就读(含借读)的应届考生还应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
上述提及的《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由考生于报名时向报名点领取《厦门市2008年中招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附表1),于3月20日17:00前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成并上交报名点,逾期未交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点收集后,于3月21日17:00前按报名号顺序整理上交区招考中心(招办),由区招考中心(招办)于3月24日17:00前转送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招生考试中心完成扫描后,于5月10日前交通过考区归还报名点。
以上各项材料由各报名点按报名考生所属类别认真审查。